答‥參加互助會最大的風險無非在於會首倒會,活會會員於倒會後,如欲對死會會員請求給付會款,則需知悉該死會會員的地址所在何處才能追償,要進行此動作,則需由互助會會單加以找尋,因為會員係由會首邀集而來,會員間可能彼此並不認識。 一般民間的互助會會單上,僅是記載期限、會額、時間、地點、會首連絡電話,最重要的互助會會員的名單,亦僅是簡單記載姓名、電話。至於其上的會員是否為會首所虛捏,實際上有無參加互助會,會員往往是等到有倒會情事發生時,在查証會首有無冒標情形時,才會去注意此問題,但此時可能已為時晚矣。 尤其會首不願意告知會員實際地址、電話供會員查証時,將使活會會員於倒會後,不知死會會員住所何在而陷於索償無門的地步。因為進行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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