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七、金牌警察,金的是古龍大俠的兒子。 【事件】93/11/17聯合報A9版報載,曾勇奪世界警消運動會柔道金牌的鄭姓警官,向法院提出確認與筆名古龍的熊耀華父子關係成立的訴訟,他指出母親鄭○○與古龍未結婚,他於五十六年在台北縣出生,從母姓,提出與古龍與他的小時候的合照,古龍過世後所發的訃文,出殯當天由他【捧斗】的照片,古龍墓碑的碑文記載也為孝男及他支付喪葬費收據,及找古龍弟弟的熊○○於滄銘婦產科的DNA鑑定,結果二人叔姪關係機率是百分之九十九點五二,台北地方法院據此判決確認他與古龍間父子關係成立的訴訟勝訴。 【法律】於此有二個法律問題可以了解: 一、對於確認親子關係存在的訴訟,雖然被確認的對象已死亡,但是如原告有受確認判決的法律上利益存在,仍然可以進行此類訴訟。所謂受確認判決的法律上利益,係指因法律關係的存否不明確,致原告在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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