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詛咒老娘早死,這款夭壽仔,活該喪失繼承權。 【事件】93/9 /2聯合報A8版報載,林姓男子迷戀大陸女子,向母親要錢不遂,詛咒她早點死。林的三名女兒起訴主張父親因經商關係認識一名大陸女子,屢次要求祖母變賣房屋,祖母不肯,父親即咒罵祖母【為什麼不快點死】,後來冒名標走莊姓朋友互助會會錢數十萬元,以祖母名義開本票給莊做擔保。事後莊要不到錢,到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祖母非常生氣,不僅提出抗告,且於眾親友面前表示,其父不得繼承她的遺產。法院傳訊多名林家親人,經証實林姓男子多次罵母親【老蕃癲】,林妻作証,林常向母親要錢,要不到即翻桌,罵三字經、詛咒母親快點死,次數多到數不清。法院依據民法規定對被繼承人有重大的虐待或悔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不能繼承者,喪失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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