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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姦,強脫老公與情婦衣服拍照,互毆成傷,一干人全都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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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抓姦,強脫老公與情婦衣服拍照,互毆成傷,一干人全都被起訴! 【事件】93/4 /5聯合報A13版報載,台中藍姓婦人懷疑詹姓丈夫外遇,與弟妹、朋友共六人前往抓姦,破門而入後,發現詹男與陳女雖同眠於床,但衣著完整,為了拍照,六人涉嫌強脫詹姓與陳女衣服拍照,藍姓婦人與妹妹拉扯陳姓女子的頭髮及毆打背部、強扯下內褲,詹男與陳女也反擊,一同拉扯藍姓女子的頭髮及毆打腹部,雙方都掛彩,再互控傷害及妨害自由,檢察官依傷害及妨害自由罪嫌,將八人全部起訴。 【法律】於此有二個法律問題可以了解: 一、當愛情遠去,良人另覓新歡時,舊愛又該如何?是尋求報復?來個愛不到他的人,也要他羞辱,請求金錢賠償及讓他有刑事前科後求去,或是愛你未叨,祝福你?這是現代夫妻婚姻期間共同生活時,必須思考的嚴肅課題。尤其據報導台灣今年每二、○六對夫妻有一對離婚,每分鐘有一七二對夫妻離婚,離婚率高居世界第四名的狀況下,如何好聚好散,是夫妻間人生的智慧的一大考驗。 二、如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另一方採取捉姦的動作時,必須注意不能有逾越法律界限的舉動,否則証據無找到,反而招惹來官司,造成一波未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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