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法律文章 ■案件委託 ■會員管理 ■心靈饗宴 ■詩詞賞析 ■回到首頁
專欄文章
 
 
強制執行實務
不動產訴訟
互助會停看聽
公平交易法
公同共有
公寓大廈
公寓大廈裁判選輯
夫妻婚姻
卡奴債 務清理
本票訴訟
本票債權教室
民事程序實務
民事訴訟法教室
民法- 車禍賠償
仲介
刑事官司
刑事官司案例- 妨害家庭罪
刑事訴訟法教室
刑事訴訟實務
各式契約範本
地上權
如何打民事官司
行政訴訟
車禍處理
車禍處理須知
使用票據法則
房地糾紛
房地產裁判選輯
房地產訴訟實務
承攬
抵押權訴訟
拆屋還地訴訟
法拍看招
法律名詞
金錢債務實務
附隨義務
保證必看
挑戰民事官司
看報紙學法律
借名登記
租賃訴訟
租賃須知
討債訴狀
停車位
停車位裁判選輯
假扣押假處分
區分所有人會議
國家賠償
婚姻官司看招
清償借款訴訟
清償繼承債務
票據權益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勞工退休金問題
勞資爭議訴訟
給付工程款訴訟
給付委任報酬
給付保險金訴訟
給付票款訴訟
訴狀範例
買賣訴訟
債務人異議之訴
債權債務
塗銷預告登記
損害賠償訴訟
賃務人異議之訴
撤銷仲裁判斷
認識刑事訴訟
確認通行權
談抵押權
遷讓房屋訴訟
親子身分訴訟
遺產繼承訴訟
優先承買權
繼承實務

 
 
協議書保留停車位1位,有停車位選擇權之意  
協議書保留停車位1位,有停車位選擇權之意

契約係當事人依其合意自主決定其權利義務,故解釋契 約時,應儘可能為有效性解釋,以尊重當事人自由選擇的權 利。經查系爭協議書前言載明:「立協議書人劉○○(以下 稱甲方即上訴人)、劉○○(以下稱乙方即被上訴人)、劉 ○○(以下稱丙方)、劉○○(以下稱丁方)茲為繼承劉○○之遺產,特立本協議書……」。第4條約定:「甲乙丙丁 方同意在乙方名下之不動產坐落於臺北市○○區○○○路0 段000號10樓之1房屋(即系爭房地)及地下室車位2位,除 乙方保留車位1位外均過戶於甲方或其指定人名下,以買賣 方式為之,稅金遺產支付。」有系爭協議書影本可稽(見原
審卷第151至152頁)。則系爭協議書既僅載明乙方即被上訴 人「保留車位1位」,卻未載明應保留之車位編號,則探究 當事人之

未登錄會員或未加入會員,僅能看部份內容,請至會員管理
 
注意:內文是依據當時法律所得之見解,法條的引用,可能因法條異動而不同。另一方面內文不得當成任何解說或其他解釋,若網友一定要引用該內文時,請務必在事前向專業律師做求證工作。
 
 
謝心味法律服務網
地 址:台北市和平東路1段55巷1弄4號19F
電 話:(02)3393-1269 傳真:(02)3393-1291 手機付費電話諮詢
e-mail:lin04751@ms63.hinet.net 資料提供:謝心味律師 網站設計: 永然法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