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阿雄因被訴詐欺罪遭高等法院判決確定,其認為高等法院判決所認定犯罪事實與其所採用的證據,不盡相符,與重要證據漏未調查,乃欲聲請非常上訴以求救濟,請問聲請非常上訴的要件為何? 解析: (一) 非常上訴的提起,係針對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的審判係違背法令者。所謂審判違背法令,係指其審判程序或其判決所援用法令與當時應適用的法令有所違背而言。因非常上訴係在糾正法律上錯誤,藉以統一法令的適用,因此非常上訴審僅就原審判決所確定的事實為基礎,審核適用法令有無違誤 。非常上訴判決的效力,除原判決違背法令不利於被告外,對於被告不生影響。
(二) 如確定判決所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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