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票據刑罰自七十五年廢除,且申請支票的辦法於八十一年又予以放寬,因此對支票發票人與前手的信用固應詳加徵信,以免遭退票,但是近來有犯罪集團以塗改變造支票冒領存款情事發生,是對發票人、執票人應如何加以防止? 解析:就開立支票時應可採取如下方法,以防遭冒領、偽造: (1)少開小額支票。 (2)一定金額以下支票,在票面明顯處加蓋「本支票限於○○金額以下,超過時請勿付款」。 (3)儘可能使用防改的支票機或黑色墨水筆簽發支票。 (4)支票存款帳戶不要保留太多餘額。 (5)如有簽發較大面額支票應立即通知付款銀行支票號碼、票據日期及金額。 (6)開立支票應載明受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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