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阿珍常受其夫阿雄虐待,某日阿雄酒醉回家,即藉故毆打阿珍,致阿珍左眼撞及到堅硬之物而受傷失明,阿珍可否請求國家補償其損害? 解析:(一) 國家為保護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的遺屬或受重傷者,於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制定公布「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該法請求國家補償的主體,限於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的遺屬或受重傷者方得申請。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期限,應於知有犯罪被害時起二年內或自犯罪被害發生五年內,以書面向犯罪地的地方法院檢察署犯罪補償審議委員會提出。 (二) 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其項目及最高金額均有一定限制。如請求補償的人已受有社會保險、損害給付或因犯罪行為被害依其他法律規定受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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