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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一審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權至何時消滅? 案例:元璋公司對陳友諒提起清償債務的訴訟,元璋公司有委任謝心味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但是於一審訴訟期間元璋公司的董事長朱元璋死亡,如果元璋公司敗訴,謝心味律師可否為元璋公司提起上訴? 解答: 一、一般當事人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所出具的委任狀,會載明○○○ 事件委任人茲委任受任人為訴訟代理人就本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_ (填寫但無或並有)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但書及第二項所列各行為之特別代理權依照同法第六十九條…提出委任書如上。 二、如果授與律師有特別代理權,則應填寫【並有】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但書及第二項,如此一來,於敗訴時,律師可為當事人代為提起上訴,否則不能。 三、於訴訟中,當事人如果是公司,其法定代理人如董事長死亡或更換,依民事訴訟法第170 條規定,雖然於法定代理人承受該訴訟以前當然停止。但是因為同法第173條規定,於該訴訟有律師為代理人時,法院對該訴訟程序則無需為當然停止,仍可以繼續進行。 四、如果原來的法定代理人於一審辯論終結後宣判前死亡,其有特別代理權的律師可為其提起二審上訴,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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