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於緊急用昇降機設置刷卡機或類似管制設備之執行疑義乙案 內政部94.7.28內授營建管字第0940084983號函 一、按有關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可否於緊急用昇降機間設置刷卡機或類似管制設備乙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無明文限制,惟依本部88年7月21日台88內營字第8873924號函釋,緊急用昇降機如設置刷卡機,將影響緊急救難之時效及增加逃生之阻礙,是為避免影響建築物之救災及逃生功能,緊急用昇降機不宜設置刷卡機。至於貴府研議,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同意,始得於緊急用昇降機設置刷卡機或類似管制設備,該刷卡機或類似管制設備加設與消防設備或設施連動管理裝置,並於災害發生時可進行自動與手動取消管制等措施乙節,因就該連動裝置及取消管制措施是否未影響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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