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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法庭活動的核心領域- 談証據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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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法庭活動的核心領域- 談証據調查。
案例:趙五同意李四借款300萬元,並依其指示,分別將150萬元各匯入李四、李三的銀行帳戶。嗣後,趙五向李四請求返款,李四拒絕,趙五向法院提起請求清償債務的訴..(詳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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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1、 一審的証據資料於二審是否加以援用?談續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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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趙四參與法院拍賣,拍定取得王五所有的不動產,趙四對王五於大廈所有的法定停車位,認為屬於拍定建物的共用部分,以民法第767條、179條為請求權基礎,對王五提起交付停車位與不當得利的訴訟,王五..(詳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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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原告撤回起訴是否需要被告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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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原告或上訴人在該審級法院未判決前,均可向法院提出撤回訴訟聲請狀,原則上如該案尚未進行開庭審理,則於原告或上訴人向法院呈遞撤回狀時,該事件與法院、被告的訴訟關係即告消滅,訴訟程序亦終結。因該事件..(詳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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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當事人對事實主張或請求不明部分,法官要行使闡明權-行使闡明權是法官的職權也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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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人們常聽到法官「認事用法」,是的,由字義上可以得知「認事用法」,即是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每件訴訟,當事人要向在陳述一個法律事實的故事,並提出有利的証據來証明這的故事的真實性,讓承審的法官可以..(詳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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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問: 書狀中的事實及理由內容如何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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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及理由,即為當事人(原告、被告)對本件的論述所載明攻擊防禦的內容。事實部分需就事件的原由加以載明,敘述要聚焦於本案相關法律構成要件的事實,最好依發生的先後順序為表示,不要東拉西扯,模糊焦點; ..(詳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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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程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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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趙三與王五發生交通事故,因調解不成,趙三對王五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檢察官偵查後,對王五提起公訴,於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時,趙三對王五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程序究係為何?
答: 所謂刑事附..(詳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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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如何解讀法院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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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的判決書,分為下列幾大部分,需了解的事項如下:
(1)判決書首頁有判決案號,右下方有承辦股別。(2)當事人欄:有關當事人姓名與地址的記載。在有多數原告與被告的訴訟,因敗訴的一方,要針對何..(詳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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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如何解讀法院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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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的判決書,分為下列幾大部分,需了解的事項如下:
(1)判決書首頁有判決案號,右下方有承辦股別。(2)當事人欄:有關當事人姓名與地址的記載。在有多數原告與被告的訴訟,因敗訴的一方,要針對何..(詳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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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被告如何提出同時履行的抗辯?法院會如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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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如果在成立、履行、消滅方面有牽連關係的抗辯理由存在,被告應於訴訟中主張有此問題,請求法院加以審理,以符合民事訴訟採當事人主義、處分權主義,如此一來,法院審理結果如認為被告主張..(詳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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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被告不出庭,該如何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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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被告不想在原告提出訴訟的事件,依法院所定的期日出庭,如何避免被法院為不利的判決?
答:被告是否出庭應訴,是被告的權利而非其義務。如果被告拒不出庭,也未提出任何答辯狀,則除非法官認為原告所提的..(詳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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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立和(調)解有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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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立和(調)解有何利益?
問:如於訴訟中,兩造經法官勸諭或兩造自行同意成立和解,有何利益?
答:進行民事訴訟的目的,無非是要取得執行名義,以便執行,或取得向相關機關辦理有關事項的法律証明文件。..(詳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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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立和(調)解有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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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立和(調)解有何利益?
問:如於訴訟中,兩造經法官勸諭或兩造自行同意成立和解,有何利益?
答:進行民事訴訟的目的,無非是要取得執行名義,以便執行,或取得向相關機關辦理有關事項的法律証明文件。..(詳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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