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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有無先辦理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買方,以方便買方貸款之的協力義務,應依契約約定內容觀察
  賣方有無先辦理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買方,以方便買方貸款之的協力義務,應依契約約定內容觀察 系爭契約第三條第二款約定:「尾款二億三千一百萬元整,俟辦妥產權移轉及抵押 權設定予貸款銀行登記後,由貸款銀..(詳內容)

主張違約金過高之債務人,就違約金 是否過高之事實應負舉證之責任
  主張違約金過高之債務人,就違約金 是否過高之事實應負舉證之責任 再按約定之 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為民法第252 條所明定,惟此規定乃係賦與法院得依兩造所提出之事證 資料,斟酌..(詳內容)

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沒收違約金上限規定,可為法院酌定違約金之依據
  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沒收違約金上限規定,可為法院酌定違約金之依據 參以內政部對預售屋買賣所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中規範如買方違約,賣方得沒入之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買賣總價款百分之十五,..(詳內容)

與有過失規定,不限侵權行為,於契約所定的損害賠償主張時亦有適用
  與有過失規定,不限侵權行為,於契約所定的損害賠償主張時亦有適用 按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 償金額或免除之,民法第217條第1項定有明文。亦即被害人之過失行為與加害..(詳內容)

賣方交付氯離子檢測報告書,是買賣契約的附隨義務,非主給付義務
  賣方交付氯離子檢測報告書,是買賣契約的附隨義務,非主給付義務 依系爭買賣契約,出賣人即上訴人所負之主給付義務為交付系爭不動產並移轉其所有權,至上訴人 依系爭買賣契約書第15條第6項「乙方(即上訴人)..(詳內容)

買方不依約辦理銀行貸款,亦不給付期款,賣方催告後解約合法
  買方不依約辦理銀行貸款,亦不給付期款,賣方催告後解約合法 按民法第二百五十四條之規定,僅係法律所認解除權之一種。如契約當事人間,自行約定解除契約原因且未違反法律規定或公序良俗者,基於私法自治原則,亦..(詳內容)

債務人於時效完成後對於債務所為之承認,必須債務人為承認時已知時效完成
  債務人於時效完成後對於債務所為之承認,必須債務人為承認時已知時效完成 債務人於時效完成後對於債務所為之承認,必須債務人 為承認時已知時效完成,而仍為承認債務之表示,始可認為 其有拋棄時效..(詳內容)

賣方如何就買方使用上利益與買方返還的價金為抵銷
  賣方如何就買方使用上利益與買方返還的價金為抵銷 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 得以其債務,與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但依債之性質不能 抵銷或依當事人之特約不得抵銷者,..(詳內容)

賣買方解除契約請求返還價金,賣方可請求抵銷買方使用上的利益
  賣買方解除契約請求返還價金,賣方可請求抵銷買方使用上的利益 按契約解除時,當事人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 應照受領時之價額,以金錢償還之。為民法第259條第3款所 明定。系爭房屋..(詳內容)

買賣產權一半已登記在買方配偶,非不能返還情事,解除權不消滅
  買賣產權一半已登記在買方配偶,非不能返還情事,解除權不消滅 按民法第262條固規定「有解除權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 其所受領之給付物有毀損、滅失或其他情形不能返還者,解 除權消滅」,..(詳內容)

混凝土含氯量是否過高,非屬得依通常的檢查能發見之瑕疵。
  混凝土含氯量是否過高,非屬得依通常的檢查能發見之瑕疵。 按買受 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 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買 受人怠於為..(詳內容)

契約解除時,買方可附加請求自受領時起的利息
  契約解除時,買方可附加請求自受領時起的利息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負有回復原狀之義務,由他方所 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又當事人一方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 ,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應付..(詳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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