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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年五月五日以前成立的互助會,會首與會員間法律關係為何?
  答‥八十九年五月五日以前於台灣所流行之互助會,其法律性質依最高法院四十九年台上字第一六三五號及六十三年台上字第一一五九號判例意旨得知,係會首與會員之間所締結的契約關係,會員相互間除有特約外,不發生債權..(詳內容)

繼承方式幾種?其要件各為何?
  答、我國民法繼承篇所規定繼承方式有三種,其要件如下: 一、單純繼承,為我國的法定繼承,於繼承人未為任何繼承與否的表示時即屬之。此由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詳內容)

夫或妻就婚後財產為處分,另一方有何權利可主張?
  答‥由民法第一千二十條之一規定得知,夫或妻於婚姻期間,就其婚後財產所為的無償行為,如有害及法定財產制消滅後 他方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則他方得請求法院撤銷無償行為,但是為履行道德上的義務所為相當贈與,..(詳內容)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有何實益?
  案例:甲父遭乙開車撞死,甲請求乙賠償,乙卻以光棍一個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為由,拒不與甲協調賠償事宜。請問甲應如何維護權益? 解析:按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七條規定:「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詳內容)

未載發票日的支票遺失,原執票人如何請求發票人清償?
  案例:甲參加乙所發起的互助會,甲得標後簽發一定金額,但發票日空白的支票數紙交付乙,並授權乙於每期開標後填載發票日,交付給得標的會員,憑以對其收取會款。然 開標前乙卻將該其中一期的支票遺失,乃即刻通知銀..(詳內容)

空白授權票據效力為何?
  案例:甲、丙參加乙所發起的互助會,於得標當日甲將所有死會會款逐期簽發,蓋有伊為發票人,但是發票日、金額空白的支票數紙交付予乙,並授權乙於每期開標後填載發票日、金額作為會款的繳付。乙於開標後即在該支票上..(詳內容)

支票背書不連續,銀行拒絕受理,於法是否有據?
  案例:甲向乙購買物品,簽發乙為受款人的支票一紙給付,乙為擔保該支票兌現請甲提供丙背書後交付。之後,乙再轉讓於丁,丁屆期提示,卻遭銀行以背書不連續不受理,銀行此作法於法是否有據? 解析:依票據法第三十..(詳內容)

以票據為借據的法律效力為何?
  案例:甲向乙借其五十萬元,並同時簽發同面額三個月到期的支票一紙,交付予乙作為擔保之用,屆期提示卻遭退票,乙向甲屢給付催告竟被置之不理,乃提起給付票款動訴訟。訴訟中,甲對支票的真正並不爭執,但是以其並未..(詳內容)

如何簽發、收受支票以防冒領、退票?
  案例:票據刑罰自七十五年廢除,且申請支票的辦法於八十一年又予以放寬,因此對支票發票人與前手的信用固應詳加徵信,以免遭退票,但是近來有犯罪集團以塗改變造支票冒領存款情事發生,是對發票人、執票人應如何加以..(詳內容)

死亡車禍賠償金額知多少?
  案例:甲開車遭乙撞及致死,甲有二十四歲子丙、十歲女丁及五十歲妻戊。請問丙丁戊依法可向乙請求多少賠償金額? 解析:(一) 按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詳內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公布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三十日 第一條   本辦法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道路交通事故,指因汽車或動力機械在道路上行駛,致有..(詳內容)

票據權利因時效消滅,執票人能否向發票人請求票面金額利益?
  案例:乙持有甲所簽發,嗣後輾轉由丙丁背書轉讓取得的支票一紙,因疏忽未提示,致使票據時效消滅,乙可否主張甲對該票款尚未實際給付為由,請求甲負清償的責任?其法律依據何在? 解析:按票據法第二十二條對票據..(詳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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