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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已無受領或辨識意思表示之能力,所為夫妻金錢贈與與不動產移轉登記的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均屬無效
被繼承人已無受領或辨識意思表示之能力,所為夫妻金錢贈與與不動產移轉登記的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均屬無效 根據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鑑定結果,兩造之被繼承人林清標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以後,已失去受領或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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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占有使用繼承的房屋,其他繼承人可請求不當得利
繼承人占有使用繼承的房屋,其他繼承人可請求不當得利 按使用他人之物,如欠缺債權、物權或其他使用收益之權源時,即屬侵害在權益內容應歸屬他人之權利,且欠缺享有之正當性。 又共有人不顧他共有人之利益,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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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見証人唸讀事先撰擬之遺囑內容,與代筆遺囑之法定方式不合,自屬無效
由見証人唸讀事先撰擬之遺囑內容,與代筆遺囑之法定方式不合,自屬無效 按遺囑制度乃在尊重死亡人之遺志,遺囑係於遺囑人死亡後發生效力,遺囑是否確為遺囑人本意,屆時已難對質,遺囑內容多屬重要事項,攸關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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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割不能就特定遺產維持「公同共有」
遺產分割不能就特定遺產維持「公同共有」 按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為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條所明定。而同法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所定之遺產分割,乃以整個遺產為一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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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於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六條八十五年九月六日修正生效前已死亡,仍應依修正前第一千零十七條規定,決定夫妻財產之歸屬
夫妻於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六條八十五年九月六日修正生效前已死亡,仍應依修正前第一千零十七條規定,決定夫妻財產之歸屬 依民法第一千零五條規定,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以法定財產制為原則。 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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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分割遺產,以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已發現並確定之財產為限
請求分割遺產,以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已發現並確定之財產為限 按分割遺產共有物之訴,係以遺產之共有物分割請求權為其訴訟標的,法院認原告請求為有理由,即應依民法第八百三十條第二項、第八百二十四條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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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未申請登記地上權,其訴請確認地上權登記請求權存在,無權利保護之必要
上訴人丙○○、乙○○並未申請登記地上權,其訴請確認地上權登記請求權存在,無權利保護之必要;且上訴人甲○○亦未能證明其已具備取得地上權登記請求權之要件。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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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受當事人主張遺產分割方法的拘束
法院不受當事人主張遺產分割方法的拘束 按民法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所定之遺產分割,係以整個遺產為一體為分割,並非以遺產中個別之財產分割為對象,亦即遺產分割之目的在廢止遺產全部之公同共有關係,而非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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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登記返還請求權應由繼承人全體起訴,當事人始適格
借名登記返還請求權應由繼承人全體起訴,當事人始適格 次按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或數人,除經其他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或為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利益對第三人為回復公同共有物之請求,得單獨或共 同起訴外,倘係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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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的遺囑就部分遺產指定分割之方法,但是繼承請求裁判分割時,仍應以全部遺產為分割對象
被繼承人的遺囑就部分遺產指定分割之方法,但是繼承請求裁判分割時,仍應以全部遺產為分割對象 查民法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被繼承人之遺囑,定有分割遺產之方法,或託他人代定者,從其所定。又同法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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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的遺囑就部分遺產指定分割之方法,但是繼承請求裁判分割時,仍應以全部遺產為分割對象
被繼承人的遺囑就部分遺產指定分割之方法,但是繼承請求裁判分割時,仍應以全部遺產為分割對象 查民法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被繼承人之遺囑,定有分割遺產之方法,或託他人代定者,從其所定。又同法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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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人死亡後,其繼承人可請求出名人將系爭不動產移轉登記為兩造公同共有後,再列入遺產予以分配。
借名人死亡後,其繼承人可請求出名人將系爭不動產移轉登記為兩造公同共有後,再列入遺產予以分配。 甲○○名下之不動產,係甲○○於七十三年十二月一日向第三人姚若芙購入並完成移轉登記,有買賣契約書及土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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