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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認識刑事訴訟 共有 79 筆, [頁首] [上頁] [下頁] [頁尾] [ 1 / 7 ]
56、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是否就確定了?
  56、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是否就確定了? 答: 1、檢察官對被告為緩起訴處分,還不能是確定。如果該案有告訴人,就由告訴人於收受該處分後得於七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的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法院檢察..(詳內容)

57、檢察官所為的不起訴或是緩起訴處分應送達給何人?
  57、檢察官所為的不起訴或是緩起訴處分應送達給何人? 答:依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二項規定,不起訴、撤銷緩起訴處分書,應以正本送達於告訴人、告發人、被告及辯護人。緩起訴處分書,並應送達與遵守或履行行..(詳內容)

問八:法院為收押禁見的法律意義為何?
  問八:法院為收押禁見的法律意義為何? 答: 1、一般收押,則外人可以到看所守辦理為犯罪嫌疑人會面的接見,及外人通信的權利。 2 、但是收押禁見,則無法與外人會面,僅有律師可以與犯罪嫌疑人會面,而..(詳內容)

問十四、檢察官將証人當庭改列被告,並聲請法院羈押,於法有據嗎?
  問十四、檢察官將証人當庭改列被告,並聲請法院羈押,於法有據嗎? 答: 1、依刑事訴訟法第15規定,相牽連的案件,可由一檢察官合併偵查,此所謂相牽連的案件,係指第七條的「 一、一人犯數罪者。二、 ..(詳內容)

問十二、高院將地院交保裁定撤銷後,地院重為羈押裁定,犯罪嫌疑人及保証金如何處理?
  問十二、高院將地院交保裁定撤銷後,地院重為羈押裁定,犯罪嫌疑人及保証金如何處理? 答: 1、檢察官對地方法院准予交保的裁定,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後,經高院撤銷地院原裁定後,地方法院必須重新傳喚犯罪嫌..(詳內容)

問十一、被告或辯護人對收押禁見,除提出抗告外,是否有其他救濟方法?
  問十一、被告或辯護人對收押禁見,除提出抗告外,是否有其他救濟方法? 答: 1、被告及得為其輔佐人之人或辯護人,得隨時具保,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刑訟法第110條) 2、於羈押於其原因消滅時,被..(詳內容)

法院為收押禁見裁定,會有何種文件加以表示?
  問九:法院為收押禁見裁定,會有何種文件加以表示? 答: 1、法院羈押被告時,應用押票。 2 、押票的內容,依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應記載如下事項: 押票,應按被告指印,並記載左列事項︰ ..(詳內容)

問七:法院為交保裁定,保証金的用途為何?
  問七:法院為交保裁定,保証金的用途為何? 答:保証金的用途是在作為停止羈押的事由,作為擔保未來具保的人經檢察官、法院傳喚均會到庭應訊,如果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被拘提無著後通緝,而被認定有逃亡之虞,..(詳內容)

問六、法院為羈押的認定標準何在?
  問六、法院為羈押的認定標準何在? 答: 1、法院為羈押裁定,主要考量有無羈押的原因,及羈押的必要。 2、羈押的原因,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的一般性羈押: 一、 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詳內容)

問五: 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的處理結果有幾種?
  問五: 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的處理結果有幾種? 答: 法院對檢察官聲請羈押,有以下數種處理結果: 1、駁回檢察官聲請。 2、駁回檢察官聲請,但附帶交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的處分 ..(詳內容)

問四: 檢察官偵訊犯罪嫌疑人後的作法有那幾種?
  問四: 檢察官偵訊犯罪嫌疑人後的作法有那幾種? 答:檢察官偵訊犯罪嫌疑人後的作法有三種:即飭回、交保(責付、限制住居)、向法院聲請羈押。 ..(詳內容)

檢察官偵訊期間,告訴人委任律師到庭偵訊有何功能?
  問五:檢察官偵訊期間,告訴人委任律師到庭偵訊有何功能? 答: 1、告訴人於告訴,依刑事訴訟法第236條規定,是可以委任代理人行之。但是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認為必要時,仍然可以命令本人到場。因為告訴如..(詳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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